初等职官
官制用语。宋朝幕职官四等之第二等。包括防御推官、团练推官、军事推官、军监判官等。
宋初选人第四阶本官阶的通称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年)改称从事郎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幕职官四等之第二等。包括防御推官、团练推官、军事推官、军监判官等。
宋初选人第四阶本官阶的通称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年)改称从事郎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属官,统禁军游击士,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。下设右游击率中士、右游击倅长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即“右侍伯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清末派驻外国的官员。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秩四品,奏补。掌总领事馆事务,保护华侨。辖二等、三等书记官各一人,二等通译官一人。外交官名。清置,为领事中最高级。清末外务部属官有总领事十三人,从四
官名。南齐沿南朝宋置东观,为学术研究机构,设东观学士,见《南史·齐高帝纪》;又有东观待诏,司马宪曾任此职。参见“东观祭酒”。
即“东宫二将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隶太常寺,掌藏器服,以待祭祀之用,设监官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。分掌内廷祭祀祝祷、供香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定设三十人,内司香长六人,以府属佐领、管领下妇人充任。月有银、米之赏。初隶钟鼓司,十三年改隶礼仪监,十七年改隶礼仪院。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元年(1403)始置。设尚书二人,侍郎四人,并置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曹清吏司,各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照磨、检校、司狱等。品秩同于六部,职掌略同于布政司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置,掌管燕京(今北京)诸色人匠。秩从四品。设总管等职。至元十二年(1275),改为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。
文勋官名。明置,以授从二品文官再考称职者。勋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第四阶,秩从二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