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事参议院
官署名。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,为军事最高咨询建议机关。直属国民政府。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参议九十至一百八十人,咨议六十至一百五十人,以曾经任过重要军职、学识优长之海陆空军将官等充任,平时备咨询建议,并担任点验、校阅、演习、调查、屯垦、兵工及特派等事,战时担任高级指挥官或其他相当职务。设总务厅、军事厅分掌院务。
最高军事咨询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一月设置,直隶于国民政府。参议院设院长一人(上将级),中、上将级军事参议无固定员额。院内并设有秘书、副官及总务厅(分设文书、管理两科)军事厅(分设编篡、调查两科)以办理各种事务。直辖机构有陆军研究会、海军研究会、空军研究会及国防研究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