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织染局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二十八年 (1395) 始置。初设大使一人,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从五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监工无定员。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绢帛之类。外署有浣濯袍服所和蓝靛厂。
官署名。明置。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,城西蓝靛厂为此局外署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八局》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二十八年 (1395) 始置。初设大使一人,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从五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监工无定员。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绢帛之类。外署有浣濯袍服所和蓝靛厂。
官署名。明置。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,城西蓝靛厂为此局外署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八局》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元年(627)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名掌冶令。
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。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,以参军长一人为主官,秉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,指挥监督所属机关,掌理典礼、本府警卫及其他事项。其下设典礼、总务两局,各局设局长一人,秘书、科长、科员若干人,掌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。位催长下,负责催办具体事务。自九品至无品级不等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六品。
北洋政府总统府内部机构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设置,掌礼仪之事。
即“法依旦尼哈番”。
官类名。太平天国的杂职官只表示所司职务,官阶则需以“职同某官”来表明,如北、翼二王府参护须以职同总制来表明其官阶,因此杂职官亦称“职同官”。又《贼情汇纂》卷三有《伪同职官分表》,似职同官亦可称之为同职
官署名。印花税为国税的一种,公元1624年创始于荷兰,关于财产上法律上的各种契约簿据以及人事凭证等,须购贴国家印行的印花税票,始能成为合法的凭证,是为印花税。我国在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始由北洋政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前锋侍卫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袍袄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