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员之任务、公事。《论语·八佾》: “官事不摄。”《孟子·告子》: “官事无摄。”
官名,西汉时期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,为地方性长官,掌千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。
官署名。 宋朝将作监置, 掌接受京畿诸县夏租麦茎,以供修治墙垣。设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宋将作监所属机构。掌收受京畿诸县夏租麦茎,以供修缮墙垣之用。设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
即“内侍高班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为管理水利灌溉的官署。长官为规措官,掌灌溉民田,秩正七品。下设点检渠堰官一员,掌启闭泾阳等县渠堰。辖司吏二人。官名。金置,秩正七品,掌灌溉民田。下设点检渠堰官一人,掌点检启闭泾阳等县渠堰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治安之事。由刑部郎官领之。
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(470)置,总明观属官。凡玄、儒、文、史四科每科置二人。南齐武帝永明三年 (485) 废。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职官。额定八人,左、右翼各四人。由前锋内委补,佐前锋参领掌分辖营众。
杂职掌名。唐代置于上、中、下州,无品,专掌州仓出纳。其下有仓史佐之。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守宗庙藏主石室。《左传·庄公十四年》: “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祐。”杜预注: “宗祐,宗庙中藏主石室。言己世为宗庙守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