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心殿造办处
官署名。简称造办处。清朝内务府所属办事机构。以初设于养心殿而得名,后虽逐渐迁出养心殿,而名称依旧。掌制造供皇帝使用及宫中陈设之各项器物。下设舆图房、活计房、如意馆、金玉作、铸炉处、造钟处、炮枪处、鞍甲作、弓作、珐瑯作、 玻璃厂、 铜作、 匣裱作、 油木作、 灯裁作、 盔头作、内活计库、圆明园活计库、查核房、督催房、汇稿处等。置管理大臣、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一人。
宫内造办器物的机构。清康熙初年于养心殿设造办处,康熙三十年(公元1691年)除裱房外,作房迁于慈宁宫茶饭房,三十二年(公元1693年)始立作坊,四十七年(公元1708年)全部迁出养心殿,后又设部分作坊于白虎殿后。设管理大臣二人,下设总管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一人,库掌十人,委署库掌十四人,笔帖式十五人。所属有舆图房、如意馆(掌绘画)、金玉作、铸炉处、造钟处、炮枪处、鞍甲作、弓作、珐琅作、玻璃厂、铜錽作、匣裱作、油木作、镫裁作、盔头作、内活计库、圆明园活计库。设催长、副催长、委署司匠、库守、苏拉及各种工匠三百余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