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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仪正

官名。明朝于诸王府典仪所分置,一人,正九品,掌陈仪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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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女官名。宋太宗时,于内省(后改尚书内省)置,以尚宫、大监充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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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明朝于各王府置,掌畜养牲畜,以供王府之需,所设官俱为杂职。

  • 邑尉

    官名,汉置,即公主封地之县的县尉。参看“邑令”、“县尉”条。

  • 详谳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增设。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,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。置总核、分核等,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