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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禄丞

官名。两汉为光禄勋副职,权位较重,多以博士、议郎充任。西汉秩千石,东汉秩比千石。魏晋南北朝沿置。魏、晋、宋七品; 梁为光禄卿副职,三班; 陈八品、六百石。北魏增设少卿为卿副职,丞为佐官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改从六品。北齐置为光禄寺处理日常公务的事务官,员一人,从六品。历代沿置,亦称“光禄寺丞”。隋置三员,初为从六品,炀帝改从五品。唐置二员,从六品上。高宗、武则天时曾随本寺改名司宰丞、司膳丞,寻各复旧。北宋初为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—1085)改制后始成为职事官,置一员,正八品。南宋随寺省。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(1286)置一员,仁善延祐七年(1320)后置二员。明初置二员,正六品; 太祖洪武八年(1375)曾随本寺改名光禄司丞,从六品;寻复旧,正五品。清初置一员,以汉人充任,协掌宫内膳食及祭祀朝会宴席之需,康熙三十八年(1699)省。


官名,汉置,俸比千石,为光禄卿之副,掌助卿行施职事。详“光禄勋”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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