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会
官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于各县僧会司,县各一人,为僧会司长官。品秩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,颁发度牒。掌领一县之僧人。清沿明制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清朝在县设的僧官,掌全县僧众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府僧纲司》。
官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于各县僧会司,县各一人,为僧会司长官。品秩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,颁发度牒。掌领一县之僧人。清沿明制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清朝在县设的僧官,掌全县僧众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府僧纲司》。
指太子或太子之位。《旧唐书·高宗纪下》:“大帝往在藩储,见称长者,暨升旒扆,顿异明爽。”
门下吏员名。东汉时与记室史同为主记室的吏员,《后汉书·袁安传》附玄孙闳传注引谢承《后汉书》记(功曹)封观与主簿陈端、门下督范仲礼、贼曹刘伟德、主记史丁子嗣、记室史张仲然、(门下)议生袁秘等七人,擢刃突
官名。金置,泰和六年避睿宗讳,改大宗正府为大睦亲府,改同签大宗正事为同签大睦亲事,与其他长官共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大宗正府》。官名。金置,由同签大宗正事改称。见“同签大宗正事”。
辽制,凡宗戚子弟别组一班,号“孩儿班”,置班使、班详稳等官。
即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上行走”。
见“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”。
宋朝宫观官名。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置,掌修建景灵宫之事。后用为祠禄官。
明代俸禄制度,洪武时百官俸禄全给米,间以钱钞,惟九品杂职全支米。其后钞价日贱,又折米为布;布价又跌,官俸因此日薄。中叶以后官员俸给有两种支给办法,一为本色,一为折色。本色包括三项:即月米、折绢米、折银
清制,凡死刑,先由御史、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,称小三法司。然后由都御史、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、侍郎会审,称大三法司。
官名。唐朝中后期方镇使府军将,总兵权,任甚重,有都知兵马使、左厢兵马使、右厢兵马使、前军兵马使、中军兵马使、后军兵马使、宅内兵马使等名; 肃宗至德 (756—758) 以后,都知兵马使多为藩镇储帅。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