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国官
官类名。侯国既是政区,也是汉代至南北朝地方政权的组织形式之一,其地位相当于县。汉初实行郡县与分封的双轨制,列侯的封国称为侯国。分封功臣为列侯,其目的也和封同姓王一样,都是为了拱卫汉代的中央政权。西汉侯国是相当于县的行政单位,有的侯虽仅食一乡,然皆脱离原来的县而独立为侯国。至东汉时,除县侯外,还有都乡侯、乡侯、都亭侯、亭侯各级,都乡侯以下不再从原来的县划出而另立为国,仅食封户的租税而已。至于侯国的官制,西汉初,侯在其国内可以自行设置官吏,征收赋税;至武帝时改侯国令、长为相,由中央直接派遣,主治民,对列侯不称臣,但将其应得户租交与列侯。由于武帝以后取消了侯国自置官吏、征收赋税的权力,而由朝廷直接控制的侯国相来治民,相以下的官属当与县同,是上属于郡国的独立系统,因而相并不是侯的臣属。侯的官属惟有家臣,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所记,西汉时有家丞、庶子、行人、洗马、门大夫五职,东汉时裁省行人、洗马、门大夫,仅留家丞、庶子两职,其所食封户不足一千的则仅置家丞一人。三国魏沿置侯国,其设官有相,职如县令;家臣有家令、家丞、傅、监国谒者、庶子、文学等。晋与南朝亦置侯国,以相当县令、长之职;家臣之制不详。自汉武帝以至南朝,名义上虽置侯国,其实侯只是寄食所在县邑的一个寄生阶层;北朝的侯则惟有食邑,连名义上的侯国亦不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