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周朝官吏名册。《周礼·夏官·司士》: “掌群臣之版。”郑玄注: “郑司农云,班书或为版,版,名籍。”②魏晋南北朝时亦作“板”。有“府板”、“板授”、“板职”等名目。指未经吏部正式任命,由地方行政长官
官名,为西域都护、西域长史属下的武官,掌领兵护西域诸国。参看“西域长史”条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元年(1107)改国子监学录置,正九品。宣和三年(1121),改为太学录。
官名,汉置,即督邮,因其分部行事,故称部督邮或五部督邮。为郡太守的重要佐官,掌督送邮书,代郡太守督察所属各县,纠察非法,宣达教令,并兼司狱讼捕亡等事。《后汉书·虞延传》:“时延为部督邮,诏呼引见,问园
见“农工商部左侍郎”。
官名。史官之一。周朝始设,为太史之别称。时有左、右史之分,左史掌记事,书国史; 右史掌记言。《礼记·玉藻》: “动则左史书之,言则右史书之。”郑玄注: “其书,《春秋》、《尚书》其存者。”孔颖达疏:“
官名。南朝梁诸州置,流外三品勋位,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伊阳监次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
即“小畿伯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部的副长官,见“法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