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道监察御史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云南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设,三至五人。后增至十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,皆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先是,定为坐道,乃空衔,不理本道之事。至是,则以职事分隶之。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云南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设,三至五人。后增至十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,皆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先是,定为坐道,乃空衔,不理本道之事。至是,则以职事分隶之。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。
见“子城使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由管领怯怜口总管府改立,隶徽政院,领上都、大都等地诸色人匠提举司从事造作。仁宗延祐六年(1319)升徽仪使司。七年,复为缮珍司。英宗至治三年(132
官职统称。隋、唐、宋指居曹而有执掌的官员。唐朝,三公及省、台、寺、监、卫府、东宫、王国、州县、镇戍等官为职事官。北宋前期,省、部、寺、监之官多为寄禄官,而以差遣为职事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
明代五军都督府的属卫。旧为都镇抚司,总领禁卫,先属中书省,后改隶大都督府,设都镇抚(从四品)、副镇抚(从五品)、知事(从八品)。旋又改为宿卫镇抚司,设宿卫镇抚、宿卫知事。洪武三年(公元1370年)改为
天子左右直言谏诤的大臣。《孝经·谏诤》:“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,虽无道,不失其天下。”
官名。少暤时主管农事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九扈为九农正。”注:“扈有九种也……以九扈为九农之号,各随其宜以教民事。”《尔雅·释鸟》扈作“”,为农桑候鸟,借以作农事官名。汉张衡《东京赋》:“嘉田畯
官名。或称“太仆”。西周置。众仆官之长。《尚书·序》: “穆王命伯冏为周大 (太)仆正。”参见“太仆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掌粮米出纳。分设于朝中与军中,朝中的为天朝典官,员额四人,其官阶低于总圣粮,为职同指挥;军中的为各军典官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官名。《汉书、百官公卿表》未载。汉印、封泥等有之。当为卫属尉官。《后汉书、百官志》有左都皆六百石。主管剑戟士以巡逻护卫宫禁,奉命收考贵戚大臣。据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 ,魏亦置左、右都候各一人,六百石,
官名。宋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