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九卿

九卿

官名合称。《尚书大传》:“古者天子三公,每一公三卿佐之,故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以《周官》之天官冢宰、地官司徒、春官宗伯、夏官司马、秋官司寇、冬官司空为六卿,少师、少傅、少保为孤卿,合为九卿。汉朝习惯将奉常(太常)、郎中令(光禄勋)、太仆、廷尉(大理)、典客(大鸿胪)、宗正、治粟内史(大司农)、少府、卫尉、中尉(执金吾)、三辅长官等中二千石一级的中央各高级行政机构长官并列为九卿,并非专指九种官职,故亦称列卿。王莽改制时曾用以称呼大司马司允、大司徒司直和共工、予虞等九种秩中二千石的官员。西汉九卿仅次于丞相、御史大夫,分掌全国行政,职权甚重。东汉以后,其任渐轻。魏晋南朝亦作为卿级官员的统称,所置或十卿、十二卿,仍以九为号。北齐建太常、光禄、卫尉、宗正、太仆、大理、鸿胪、司农、太府九寺,遂成为九寺长官的专称。诸卿寺皆为事务机构,政令仰承尚书省,职权愈轻。隋、唐至宋沿而不改。南宋至清,九寺常阙、九卿所指亦有不同。明朝一般以六部、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的长官乃至堂上官为九卿,又称大九卿; 太常寺卿、太仆寺卿、光禄寺卿、詹事、翰林学士、鸿胪寺卿、国子监祭酒、苑马寺卿、尚宝司卿为小九卿。清朝以六部尚书、理藩院尚书、都察院左都御史、大理寺卿为大九卿,以宗人府丞、詹事、太常寺卿、太仆寺卿、光禄寺卿、鸿胪寺卿、国子监祭酒、顺天府尹、左右春坊庶子为小九卿。


指九位高级官员,不同朝代,所指官员也不同。

1、指三公所属的九卿。《尚书·大传》:“古者天子三公,每一公三卿佐之,故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。”

2、周以天官冢宰、地官司徒、春官宗伯、夏官司马、秋官司寇、冬官司空为六卿,少师、少傅、少保为孤卿,合称九卿。见《周礼》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。

3、秦以奉常、郎中令、卫尉、太仆、廷尉、典客、宗正、治粟内史、少府为九卿。

4、在汉朝,公为最高的官,如司徒、司空、太尉等,其次就是卿。九卿是指不同职务的九位官员,即奉常卿(太常)、光禄卿(光禄勋)、卫尉卿、太仆卿、鸿胪卿(大鸿胪)、廷尉卿、少府卿、宗正卿、司农卿(大司农)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说:“秋七月己巳,诏三公、特进、九卿、校尉,举列将子孙明晓战陈(阵)任将帅者。”注:“九卿:奉常、光禄、卫尉、太仆、鸿胪、廷尉、少府、宗正、司农。”

5、王莽时以大司马司允、大司徒司直及共工、予虞等二千石俸之官为九卿。

6、魏晋南朝做为卿级官员的共称,实际有时多于九官。

7、北齐以太常、光禄、卫尉、宗正、太仆、大理、鸿胪、司农、太府九寺长官为九卿。隋、唐、宋沿置。

8、明以六部尚书、都察院都御史、通政司使、大理寺卿为大九卿;以太常卿、太仆卿、光禄卿、鸿胪卿、詹事府詹事、翰林院学士、国子监祭酒、苑马寺卿、尚宝司卿为小九卿。

9、清以六部尚书、理藩院尚书、都察院左都御史、大理寺卿为大九卿,也有说以六部尚书及太子太师、太保、太傅为大九卿;以宗人府丞、詹事、太常寺卿、太仆寺卿、光禄寺卿、鸿胪寺卿、国子监祭酒、顺天府尹、左右春坊庶子为小九卿。

各卿所掌,参看各卿专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长安市长

    官名。西汉属左冯翊,长安四市均设,有丞,主管市政。参见“长安市令”。官名,西汉置,属左冯翊。长安四市皆置,掌市政,有丞。参看“长安市令”条。

  • 资治尹

    文勋官名。明置,以授正三品文官。再考称职者。勋官名,明置,为文勋第五阶,秩正三品。

  • 符节郎

    官名,汉置,与侍御史共掌平廷尉奏事,罪当轻重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·御史中丞》:“治书侍御史二人,六百石。”注:“时帝幸宣室,斋居而决事,令侍御史二人治书……与符节郎共平廷尉奏事,罪当轻重。”

  • 军器监

    ①官署名。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置,掌兵器甲弩制造。太宗贞观(627—649)初,并入少府监为甲弩坊。玄宗开元三年(715)复置,领甲坊、弩坊二署,设使以领其事。十一年复为少府监甲弩坊。十六年于北都

  • 熟券军

    宋元军名。南宋时驻在兵营和内地的军士均发给口券,称为熟券,用以领取军饷。因称领取熟券的军队为熟券军。元至元十年(公元1273年)驻守襄阳的熟券军与生券军同时降元,成为新附军的主要组成部分。后多数熟券军

  • 殄寇果毅都尉

    将官名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侵宋时置,位在折冲都尉下,掌领兵作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衡鹿

    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山林之吏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。”衡通林。鹿通麓。《说文解字》卷六: “鹿,守山林吏也。”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守山林。《左传·昭会二十年》:“山林之木,衡鹿

  • 革职责问

   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制,对贪酷的官吏削去其职务并加以责问,称为革职责问。

  • 赃罚库司库

    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脏罚库之长官。额设满洲一人,正七品。掌收贮现审案内脏赎银两及没收各物,会其数以送户部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  • 稍法上士、中士

    官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以距王城二百里以外三百里以内之地为稍。置稍法上士,正三命;稍法中士,正二命。各掌其稍的民数及狱讼,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