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管官告院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置为官告院长官,以吏部诸司郎官兼任。后另委他官充任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置为官告院长官,以吏部诸司郎官兼任。后另委他官充任。
明朝对察院左都御史的别称。官名。明清都察院都御史的别称。掌纠劾百司、辨明冤枉、提督各道、予参朝廷大议等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见“提调”①。又,明朝镇戍军中设,为下级军官。负责分守一堡。其地位在守备、备御之下。
年俸粮谷一百石的官吏。战国秦官制,斩两颗敌人首级者可以获得年俸百石的官职。《韩非子·定法》: 商君之法,“斩二首者爵二级,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场人置,掌国家林木果圃的管理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场人”。
即“奚六部秃里”。
官名,清朝宗人府吏部、礼部等有堂主事、汉主事二官,正六品。堂主事掌满文奏稿;汉主事掌汉文典籍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志一》,参看“宗人府”、“主事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后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管帝、后仪仗之旗、瓜、吾仗等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
北魏前期尚书省诸曹统称。拓拔珪皇始元年 (396) 始置 (或说实为三十四曹,合左、右丞为三十六),各设郎。天兴二年 (398) 分为三百六十曹,各设大夫; 四年复故,曹各置代人令史、译令史、书令史学
手工业生产机构。太平天国在金田起义后不久,即已把参加革命的手工业工人单独编为营,生产军用物资。定都天京之后,前期在天京城内废除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,实行手工业国营,按手工技艺分业组成衙署,其所辖各业的规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囿人置,掌养于苑囿的百兽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,下设掌囿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