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江苏司员外郎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宋朝大理寺右治狱省称。官署名。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,掌审理京师百官刑狱,或皇帝指定审问的案件,以及追究官物。
武官名。后唐置,掌领行营军马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六》记明宗长兴元年 (公元930年)“以右武卫上将军王恩同为两都留守兼行营马步都虞候,为伐蜀前锋。”
官名。汉朝县府诸曹掾史统称。《后汉书·贾复传》: “王莽末,为县掾。”官名,汉置。汉朝县府分曹办公,各曹的负责人称掾、或掾史。县掾为县中各曹掾的泛称。《后汉书·贾复传》:“王莽末,为县掾。”
官署名。清置,每翼二局,为八旗办理共同事务的机构。特派副都统二人(每翼一人)主管之,下设参领二人,散秩官二十四人,骁骑校二十四人,管理两翼四局匠役打造各种军器。
见“打牲乌拉衙门”。官署名。清代在吉林松花江乌拉地方设置,掌采捕及屯庄之事。以总管一人为主官,翼长二人佐之;下设委署翼长、骁骑校、委署骁骑校、委署章京、委官、笔帖式、仓官、委署笔帖式,分掌采东珠、松子
国民党政府立法院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文书的收发、保管,文件的分配、撰拟、编制,统计调查,会议记录,典守印信,会计、庶务,本院职员的任免,以及其他不属于各委员会及编译处事项。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六至十人,科长
官名。即“饭上侍卫”。
官名。突厥领兵官,即“左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