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京郊社署令
见“两京郊社令”。
见“两京郊社令”。
东宫属官。秦、西汉隶太子太傅、少傅,东汉隶太子少傅,秩四百石。值宿东宫,职比郎官,无员额。别有“太子中庶子”,侍从太子左右,位在其上。三国因之,魏五品。两晋员四人,或隶太子詹事,或隶太子二傅,五品。为
明朝巡抚之别称。
即“小驾部下大夫”。
北魏考课官吏的等第规定。孝文帝太和十八年(公元494年)制定,据《魏书·文帝纪》的记载,其内容为:“三载一考, 考即黜陟。……各令当曹考其优劣,为三等。……上上者迁之, 下下者黜之, 中中者守其本任。
吏名。宋朝宗正寺、大理寺、太常寺置,位在胥史下。吏员名。宋置于各寺监,承长官之命,掌办本衙署事务。其地位在胥长、胥史之下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蓝翎长。
官名。南宋宁宗嘉定七年(1214),令行在复置宗学,设宗学谕、宗学博士各一人,掌宗学之事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改经理司设置,属交通部。其职掌与原经理司略同。参见“经理司”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置。属大司农,职掌农耕及屯田事宜,不常置。官名,也写作騪粟都尉,汉武帝置,不常设,属大司农,掌征收军粮、在军屯中推行代田法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:“以赵过为搜粟都尉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
见“国信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