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。见“内阁修书各馆”。
警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,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师范、中小学校,各以其法定规程,稽督其课业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司内分设三科:师范教育科,掌优级师范、初级师范、盲哑学堂、女子师范学堂教课规程、设备规则及关于管理员、教员、学生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虎贲氏下大夫二人, 中士十二人,掌王出入先后仪卫等事。北周依其制置左右虎贲率上士,正三命,属夏官府左右武伯中大夫。《隋书·礼仪志》载其职掌为“掌虎贲之士, 其队器服皆玄,以四色
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吏部三铨之一,又称小选,由吏部郎官主之,掌流外人铨选之事,曾一度废罢,德宗贞元二年(786)复置。五代沿置。宋初因之,掌诸司胥吏考试、升迁及年满出官之事,择中选者补正名,叙其劳绩。神
官制用语。宋朝非经应举登第、荫补、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,皆属杂出身。参见“杂流”。宋制,凡非经科举登第、荫补、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,均称为“杂出身”。
见“算学”。
官名。为承徽寺的佐官见“承徽寺”。
吏名。北魏置,中书省低级办事人员,负责抄写。选能书者充任,多由地位较高官员推荐。
官名。①北周“司城中大夫”省称。②即唐朝兵部职方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职方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职方郎中为司城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兵部尚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