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京府
唐代京兆、河南、太原三府的合称。唐于京都置牧,以为京府正官,设别驾或长史为其佐官。但充任京都之牧者,均为未出閤的皇子,而政事由别驾(贞观末改为长史)主持,职小任大,名实相乖。至玄宗时改长史为尹,始能以正官的身份执掌政务,尹上之牧,并存不去,实属骈枝。因为唐代的所谓牧,与两汉以来不同,两汉以州领郡,即使京师亦是如此,如司隶校尉、司州刺史、司州牧、雍州牧及扬州刺史,均为州的长官,历代所设京兆、河南、丹阳诸尹,则是郡的长官;隋文帝罢郡以州统县,尹的职掌均属于牧;炀帝又罢州置郡,牧的职掌均属于尹,由此州郡互称,牧尹不分,事权相等,唐代的牧尹并设之制即由此而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