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三互法

三互法

汉朝任用地方官吏的一种避讳制度。据《后汉书·蔡邕传》李贤注,三互法即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相互为官。但此制似为三互法以前的情况,三互法应较此更为严格,目的是限制官吏结党营私,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,其后因禁忌转密,官吏选用发生困难,幽冀二州久缺不补,故蔡邕奏请蠲除,然灵帝不纳。


东汉任官之禁有三互法,指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。《后汉书·蔡邕列传》:“朝议以州郡相党,人情比周,乃制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对相监临。至是,復有三互法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宣力武臣

    功臣封号。明朝置。武臣因功封公、侯、伯爵者,如特奉圣旨,可得封。

  • 高辛氏

    即帝喾,见该条。

  • 护圣营缮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文宗天历二年(1329),立大承天护圣营缮提点所,掌营造工匠与寺僧衣粮、收征房课。三年,改营缮司。隶隆祥使司,秩正五品。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
  • 司籍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,属尚仪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掌宫中供御经籍、笔札、几案之事。唐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 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明皆置

  • 平准署丞

    见“平准丞”。

  • 左大相

    即“大东丹国中台省左大相”。

  • 东头供奉官

    官名。①唐朝大明宫供奉官。五代沿置。②宋朝三班小使臣,内侍省叙迁之阶,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改为从义郎,从八品。宋初武臣本官阶。为小使臣之一, 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易以武阶官之名,称从义郎

  • 抚谕使司

    见“抚谕使”。

  • 四译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礼部主客清吏司所属机构,分办本司事务。参见“主客清吏司”。

  • 月参官

    即按规定每月参拜皇帝一次的官员,称月参官。参看“月参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