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等侍卫
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第一等。武职正二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定制: 每旗二十人,共六十人。雍正五年 (1727) 始定,武进士一甲一名得授为此职。康熙三十七年(1698),增宗室侍卫,雍正七年定一等宗室侍卫九人,每旗三人。
官名,也是侍卫官的等级名。保护皇帝的侍从官和掌管宫廷宿卫的武官称侍卫。清朝的侍卫分几级,一级侍卫称一等侍卫,正二品。起初由三旗子弟中武艺出众的担任。雍正五年(公元1727年)始定,武进士一甲第一名授此职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第一等。武职正二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定制: 每旗二十人,共六十人。雍正五年 (1727) 始定,武进士一甲一名得授为此职。康熙三十七年(1698),增宗室侍卫,雍正七年定一等宗室侍卫九人,每旗三人。
官名,也是侍卫官的等级名。保护皇帝的侍从官和掌管宫廷宿卫的武官称侍卫。清朝的侍卫分几级,一级侍卫称一等侍卫,正二品。起初由三旗子弟中武艺出众的担任。雍正五年(公元1727年)始定,武进士一甲第一名授此职。
官名。北魏世宗初颁行《职令》,列第九品上阶。《通典·职官二十》“后魏官品”条作“检校御史”,参见该条。
交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交通部设置,编拟交通各种法规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一月公布的《交通部法规委员会章程》规定,本会设专任委员若干人,兼任委员若干人,均由部长分别聘任或派充,本部参事、
官名。南齐置。属门下省。职掌不详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三》。
僧官名。清制京师东西南北城设八处僧官,各城僧官均设协理一人,由祠祭清吏司给札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前列门下诸吏有门下贼曹,后列分职诸吏有右贼曹掾、右贼曹史。《两汉金石记》卷一一《郃阳令曹全碑阴》前有门下贼曹与主簿同列,后又有贼曹史与金、集、法曹史
使职名。唐僖宗中和元年(881) 车驾御成都府, 置京城四面催阵使, 以守兵部尚书王徽充。
官署名。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。掌理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雍正七年(1729)改教坊司置,隶礼部。乾隆七年(1742)改隶乐部。设满、汉署正各一人; 满、汉署丞各一人,供用官三十人,经承四人,署史长十六
北魏镇府僚属。《北齐书·神武帝纪》记北魏时高欢与“怀朔户曹史孙腾、外兵使侯景亦相友结。”
宋朝殿前都指挥使、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、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,分别俗称殿帅、马帅、步帅,合称为三帅。
官名。明朝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亲王府置,二人,以辅弼亲王。进见时,侍坐,称名而不称臣,亲王侍之以宾师礼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