铜陵县
①隋开皇九年 (589) 改龙潭县置,属端州。治所在今广东阳春市东北。《寰宇记》 卷158春州铜陵县: “以界内有铜山”为名。大业初属信安郡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为勤州治,五年 (622) 州废。万岁通天二年 (697) 复为勤州治,长安中又废。开元十八年 (730) 复置,属勤州。乾元元年 (758)为勤州治。北宋属春州,熙宁六年 (1073) 废入阳春县。
②五代十国南唐保大九年 (951) 置,属昇州。治所即今安徽铜陵市。北宋开宝八年 (975)改属池州。元属池州路。明属池州府。民国初属芜湖道,1928年直属安徽省。1958年改为铜陵市。
(1)古县名。隋改龙潭县置,治今广东阳春市北。属高凉郡。因境内铜山得名。唐为勤州治。北宋熙宁六年(1073年)废入阳春县。(2)今县名。在安徽省南部、长江南岸。属铜陵市。面积886平方千米。人口32万。辖8镇、10乡。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。唐末置义安县,治今县东顺安镇。后废入铜官冶。五代南唐保大九年(951年)置铜陵县,因产铜又原属南陵县,故名铜陵;移治今城关镇,属昇州。宋初改属池州。元属池州路。明、清属池州府。1914年属芜湖道,1928年直属安徽省。1949年属皖南行署区池州专区,1952年属安徽省安庆专区。1958年撤销铜陵县并入铜陵市。1960年复置铜陵县,仍属安庆专区。1965年属池州专区,1971年属池州地区。1974年划为铜陵市辖县。北部为长江沿江冲积平原,为圩区。东及东南部为低山丘陵。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。农产以稻、油菜籽、大豆、棉花、黄麻为主,生姜、大蒜较有名。林产以松、杉、栋、泡桐、毛竹为主。特产凤凰山丹皮。有水泥、化肥、机械、棉织、塑料、食品等厂。芜铜铁路横贯县境。繁木公路、南铜公路经县中部。长江航运有城关、大通二港。纪念地有笠帽山革命烈士塔、范家湾烈士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