荆门县
唐贞元二十一年 (805) 置,属江陵府。治所即今湖北荆门市。唐末废。明洪武九年(1376) 改荆门州复置,属荆州府。治所即今荆门市。十三年 (1380) 复改为荆门州。1912年废州为荆门县,属湖北襄阳道。1932年直属湖北省。1979年析城区置荆门市。1983年撤销荆门县,并入荆门市。
古旧县名。唐贞元二十一年(805年)析长林县置,治今湖北省荆门市。属江陵府。五代荆南高季兴建为荆门军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7年)升为府,十五年又降为州。明洪武九年(1376年)降州为县。后又有废置。1948年与当阳县合置荆当县,1949年仍恢复荆门县。1979年县城区设置荆门市。1983年撤销县,并入荆门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