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离县
亦作苻离县。秦置,属泗水郡。治所在今安徽宿州市东北灰古集。《元和志》 卷9苻离县:《尔雅· 释草》 曰: “莞,苻离也。” 以地多此草,故名。西汉属沛郡。东汉属沛国。三国魏属谯郡。西晋属沛国。东晋后废。北齐天保七年 (556) 移解城县于古符离城,复为符离县,为睢南郡治。隋大业二年 (606) 移于朝斛城 (在今安徽宿州市东北八十二里解集),属彭城郡。唐为宿州治。贞观元年(627) 移治竹邑城 (今安徽宿州市北二十里老符离集)。元和时移治今宿州市。蒙古至元二年 (1265)废。
古县名。秦置,治今安徽省宿州市东北,属泗水郡。《元和郡县志》:“莞,符离也,以地多此草,故名。”东晋后废。北齐天保七年(556年)复置。隋大业二年(606年)移治朝斛城(今宿县符离集东北七十里)。唐贞观元年(627年)又移治今宿州市北符离集。元和四年(809年)再移治今宿州市,为宿州治所。蒙古至元二年(1265年)废入宿州。唐、宋时扼汴渠要冲,为淮北军事、交通要地。南宋隆兴元年(1163年)张浚北伐,被金兵大败于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