疏勒县
1913年改疏勒府置,为新疆喀什噶尔道治。治所即今新疆疏勒县。1930年属喀什噶尔行政区。后直属新疆省。
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。属喀什地区。面积2399平方千米。人口29.3万,维吾尔族占93.2%。辖3镇、12乡及国有农场7个。县人民政府驻疏勒镇。历代为军事重镇。汉、唐时期为西域“四大重镇”之一;公元10世纪中叶后,疏勒是喀拉汗王朝的领地。清乾隆二十四年(1759年)设喀什噶尔地区,总领南疆八城。疏勒受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。道光七年(1827年)在喀拉喀依庄园(今疏勒县城)修汉城,名为“恢武城”。从此疏勒所辖州、府、县均以新汉城为治所。1913年设疏勒县,属喀什噶尔道,1924年废道直属新疆省。1950年属喀什专区,1955年直属南疆行政公署,1956年复属喀什专区。1970年属喀什地区。地处绿洲平原,主要河流有克孜勒博依河、排孜阿瓦提河、库山河等。属南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。主产棉花、小麦,并产玉米、稻、葵花子、胡麻等,为新疆棉花生产基地之一。工业有粮、油、棉花加工、棉纺、建材、机电、水泥、酿酒、果品加工。315国道和两条省道纵横县境。建有烈士陵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