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苑县
北魏太和元年 (477) 置,属高阳郡。治所在今河北保定市东北七里。《寰宇记》 卷681清苑县: “因县界清苑河为名。” 北齐废。隋开皇十八年(598) 复置,移治今保定市,属河间郡。唐属莫州。五代唐为泰州治。北宋初为保塞军治,太平兴国六年(981) 改名保塞县,为保州治。金大定十六年(1176) 复为清苑县。元为保定路治。明为保定府治。民国初为直隶保定道治。1928年直属河北省。1961年迁治南大冉,即今清苑县。
在河北省中部。属保定市。面积866平方千米。人口61.9万。辖8镇、10乡。县人民政府驻清苑镇。北魏太和元年(477年)析新城县南境置清苑县,属高阳郡。北齐天保七年(556年)省入乐乡县(治今保定市)。隋开皇十八年(598年)乐乡县改名清苑县,属河间郡。唐先后属蒲州、蠡州、瀛州、鄚州。五代属泰州。北宋太平兴国六年(981年)清苑县更名保塞县,属保州。金大定十六年(1176年)复名清苑县。元先后属顺天路、保定路。明、清属保定府。1913年属保定道,1928年直属河北省。1938年属晋察冀边区。1949年迁驻中大冉,属保定专区。1952年县人民政府迁驻南大冉,1958年并入保定市、唐县。1960年复设清苑县(含今顺平、满城县境),属保定市。1961年完县、满城县析出,清苑县复原制,属保定专区(1968年改地区)。1986年划归保定市。地处太行山山前平原区,地势西北高东南低。唐河、清水河流经境内。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。农产小麦、玉米、甘薯、棉花、花生等,为国家小麦生产基地县和河北省花生出口基地县。工业有机械、制砖、化肥、食品、服装等。京珠高速公路及保沧、保衡、保安等公路经此。纪念地有冉庄地道战遗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