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雅县
①北周武帝时改齐乐县置,属齐通郡。治所在今四川丹棱县。《元和志》 卷32洪雅县: “县西有洪雅川,以名县。” 隋开皇十三年 (593) 改为丹棱县。
②隋开皇十三年 (593) 置,属嘉州。治所即今四川洪雅县。《元和志》 卷32洪雅县: “县西有洪雅川,以名县。” 大业间属眉山郡。唐武德元年 (618)为犍州治。贞观元年 (627) 州废,县属眉州。开元七年 (719) 为义州治。八年 (720) 州废,仍属眉州。北宋淳化四年 (993) 属嘉州。南宋庆元二年(1196) 属嘉定府。元至元二十年 (1283) 废入夹江县。明成化十八年 (1482) 复置,属嘉定州。清属嘉定府。民国初属四川建昌道。1928年直属四川省。北宋著名学者田锡为本县人。
(1)古县名。北周武帝改齐乐县置,治今四川省丹稜县。属齐通郡。隋开皇十三年(593年)改为丹稜县。(2)今县名。在四川省中部偏南。属眉山市。面积1948.4平方千米。人口34万。辖11镇、14乡。县人民政府驻洪川镇。北周天和二年(567年)置洪雅镇,以县西有洪雅川(今安溪河)故名。隋开皇十三年(593年)置洪雅县,属嘉州。《元和郡县志》洪雅县:“县西有洪雅川,以名县。”洪雅川今名安河溪,是青衣江支流。唐武德元年(618年)于县置犍州。贞观元年(627年)废犍州,县改属眉州。宋属嘉州。元至元二十年(1283年)省入夹江县。明成化十八年(1482年)复置,属嘉定州。清属嘉定府。1913年属上川南道,1914年属建昌道,1928年直属四川省。1950年属川西行署区眉山专区。1952年属四川省眉山专区,1953年划入乐山专区。1959年丹棱县省入。1962年分置。1968年属乐山地区,1985年属乐山市。1997年属眉山地区,2000年属眉山市。地处四川盆地西缘中山地带,西南部为大相岭北段瓦屋山,东南为峨眉山,西北为总岗山。山地约占总面积73%。青衣江自西向东蜿蜒于县境北部。右有花溪河、左有安溪河注入。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。农产有稻、小麦、玉米、油菜籽,以白蜡及中药材“雅连”著称。产良种洪雅水牛,为全国四大耕牛市场之一。有铅、锌、煤、铜等矿。工业有采煤、芒硝、机械、造纸、竹压板等厂矿。“金釜雅纸”为出口商品。有夹雅、眉洪等公路。名胜古迹有青衣江文化遗址、苟王寨摩崖造像、天生城碑、修文塔及瓦屋山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