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门镇
唐置,在今陕西靖边县西南。西夏升为洪州。《新唐书·张献甫传》: 贞元四年 (788),献甫“请复盐州及洪门、洪原镇屯兵。诏可”。
(1)古镇名。唐置,在今陕西省靖边县西南。西夏升为洪州。(2)今镇名。(1)在江西省南城县中南部、黎滩河畔。面积155平方千米。人口1.3万。镇人民政府驻洪门,人口2600。镇以驻地村为名。1949年属六区。1958年设洪门公社,1984年改乡,1985年改设洪门镇。2001年包坊乡的包坊、李敖、上乌石村并入。产稻、鲜鱼、白莲、香菇等。有铸造、纺织机械、空压机、家具、胶合板等厂。境内南部有洪门水库及电厂。黎城公路经此。古迹有益王墓区、聚仙岩、聚星塔。(2)在河南省新乡县东部。面积59平方千米。人口2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洪门,人口1万。原名弘农,后改鸿门,演为洪门。1958年设洪门公社,1983年改乡,1996年置镇。产小麦、玉米、稻、棉花等。有铝箔、齿轮、织布、造纸等厂。境内驻有华北石油地质局。京珠高速公路、新范公路经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