汶川县
北周保定四年(564)置,为汶山郡治。治所即今四川汶川县。《元和志》卷32汶川县:“县西汶水, 因以为名。”隋属汶山郡。唐武德八年(625)属茂州,天宝元年(742)属通化郡,乾元元年(758)复属茂州。元至元十九年(1282)废,后复置。《元史·武宗纪》:至大二年(1309),“诏改松潘、叠、宕、威、茂州安抚司为宣抚司,迁治茂州汶川县”。即此。明宣德七年(1432)移治寒水驿(今汶川县西南绵虒镇)。民国初属四川西川道。1928年直属四川省。1952年移今汶川县(威州镇)。
在四川省中部偏北。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。面积 4084.7 平方千米。人口11.2万。辖6镇、8乡。县人民政府驻威州镇。西汉置绵虒县,治今县西南,属蜀郡。东汉建安末于此置汶山郡。西晋移汶山郡治汶山县(今茂县北),废绵虒县。北周置汶川县,治今址。以县有汶水(今岷江)故名。为汶山郡治。唐、宋属茂州。元、明、清因之。1913年属川西道,1914年属西川道,1928年直属四川省。1950年属川西行署区茂县专区,1952年属四川省藏族自治区。1955年属阿坝藏族自治州。1958年与茂县、理县部分合并为茂汶羌族自治县,1963年三县分置。1987年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。地处川西北丘状高原山地区。东北部接龙门山西南段,西南为邛崃山东部分支。属高、中山峡谷地带。岷江东北入,右纳杂谷脑河、草坡河、鱼子溪、溪河后东流出境。属青藏高原半湿润气候。建有以保护大熊猫为主体的卧龙自然保护区。农产以玉米、小麦为主,兼有薯类、豆类。云豆为出口商品。生漆、花椒、苹果著名。有煤、铁、金刚砂、方解石、大理石、云母等矿。有机械、采煤、水泥、电力、化肥、食品等工业。成阿公路经此,南汶公路终点。有红军烈士纪念馆及刳儿坪、姜维城等名胜古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