汝阳道
1914年由豫南道改置,属河南省。治信阳县(今河南信阳市)。辖境约当今河南伏牛山、沙河、洪河、维河以南地区。1927年废。
1914年6月由豫南道改名,治信阳县(今河南信阳市)。属河南省。辖信阳、南阳、南召、镇平、沘源、泌阳、桐柏、邓县、内乡、新野、方城、舞阳、叶县、汝南、正阳、上蔡、新蔡、西平、遂平、确山、罗山、潢川、光山、固始、息县、商城、淅川等县。辖区约当今河南省伏牛山、沙河、洪河、淮河以南地区。1927年废。
1914年由豫南道改置,属河南省。治信阳县(今河南信阳市)。辖境约当今河南伏牛山、沙河、洪河、维河以南地区。1927年废。
1914年6月由豫南道改名,治信阳县(今河南信阳市)。属河南省。辖信阳、南阳、南召、镇平、沘源、泌阳、桐柏、邓县、内乡、新野、方城、舞阳、叶县、汝南、正阳、上蔡、新蔡、西平、遂平、确山、罗山、潢川、光山、固始、息县、商城、淅川等县。辖区约当今河南省伏牛山、沙河、洪河、淮河以南地区。1927年废。
即温宗。治今西藏乃东县东北温村。
即蒙古车臣汗部中末右旗。旗府驻地在今蒙古国东戈壁省萨尔呼都格一带。
又作征北府小城。东汉末公孙瓒筑。在今北京市东。《晋书·刘琨传》: 建兴三年(315), 刘琨自太原奔段匹䃅, “琨别屯故征北府小城”。即此。又 《方舆纪要》 卷11大兴县: 征北小城 “
①又作紫乾河。即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南、清水河县西北之浑河 (旧作红河),为黄河支流。《隋书·地理志》: 定襄郡大利县 “有紫河”。《寰宇记》卷38胜州榆林县: 紫河水 “东北自朔州鄯阳西北 一百七十里
即今广东蕉岭县。明初置石窟巡司于此。崇祯六年(1633)改置镇平县。1914年改名蕉岭县。
馆驿名。又名通天馆。辽置,在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南一肯中乡附近。宋沈括《熙宁使虏图抄》:“又三十里至长兴馆, 皆行山间。长兴馆西距富谷馆八十里。”又名通天馆。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西南八里罕甸子,一说今宁
即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东北,乌第湾之阿拉河。清《乾隆内府舆图》作“阿拉必拉”。光绪《吉林通志》卷23:阿拉河“在玛呢噶河西,北入海”。
①唐武德四年 (621) 置,为丽州治。治所在今浙江永康市北。八年 (625) 改为永康县。②唐武则天万岁登封元年 (696) 分括苍、永康二县置,属括州。治所即今浙江缙云县。《元和志》卷26缙云县:
一名屠河城。即今辽宁锦州市。《清一统志·锦州府》: 徒河旧城 “在锦县西北。相传虞夏时已有此城。刘恕 《外纪》: 周惠王三十三年,齐桓公救燕,破屠河。即徒河也”。又作屠河城。在今辽宁省锦州市。相传虞舜
即今河北永清县东三十里别古庄镇。清乾隆《永清县志》图:东有别古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