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源镇
在今山西吉县东北桃园村。《清一统志·平阳府一》 “三垢镇” 条下: 桃源镇 “在州城东北六十里。路通隰州大宁县界”。
(1)在江苏省吴江市西南部、江苏省最南端、紫荇塘两岸。面积61平方千米。人口4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桃园,人口3000。1949年为桃源乡,因桥得名。1958年改公社,1983年复乡,1987年置镇。2001年青云镇并入。产稻、小麦、油菜籽、蚕茧、家禽等。有缫丝、纺织、印染、服装、食品、化工、建材等厂。桃震公路经此。(2)在福建省大田县西部。面积215平方千米。人口2.1万。镇人民政府驻桃源,人口3510。地平田沃,如世外桃源,故名。明设桃源店巡检司。1956年设桃源镇,1958年设公社,1984年改乡,1992年置镇。产稻、甘薯、大豆、松、杉、竹。土特产有笋干、草席。建有8个水电站。有水泥、机械、酒厂和林果场。为县西部物资集散地。古迹有东岳庙、尤门亭。后茅公路经此。(3)在广东省鹤山市东北部。面积55平方千米。人口1.9万。镇人民政府驻桃源圩,人口4200。清光绪年间建圩,因圩南古庙周围种有大量桃树,故称桃源圩。清属古劳都。1912年为鹤山县第一区,1954年改二区。1958年成立桃源公社,1959年并入龙口公社。1961年复桃源公社,1983年改区,1986年建镇。地处丘陵台地区。主产稻、花生、红烟,并产茶。有农机修理、毛织、制衣、制伞、塑料、制鞋、砖瓦等厂。325国道经此。(4)在广东省大埔县南部。面积77平方千米。人口1.6万。镇人民政府驻桃星(上街),人口820。为县侨乡。境内瓷土丰富、质好,故清前称泥源,后称黎源。民国时桃源、象墩合并设桃源乡,属高坡区。建国后仍属高坡区,1958年属高坡公社。1961年析置桃源公社,1983年改区,1986年建镇。地处桃源河上游山地。主产稻。多水电站,并有多家瓷厂。有公路接茶上公路。(5)在广东省清新县西北部。面积246平方千米。人口2.6万。镇人民政府驻桃源圩,人口1680。因处石灰岩山区,山清水秀,喻世外桃源,故名。1958年属上游公社,1960年属石潭公社。1961年析置桃源公社,1986年建镇。属石灰岩高丘陵山区。是广东省林业重点产区之一,有杉、松,并产柑橘、橙、桃、李、蚕茧及茶叶等。农产以玉米、稻为主。有陶瓷、石料、水果及木材加工等厂。镇区为附近农贸集市。有公路接107国道。燕子岩是游览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