昌乐县
①北魏太和二十一年 (497) 置,属魏郡。治所在今河南南乐县西北。北周为昌乐郡治。隋大业初废入繁水县。唐武德五年 (622) 复置,属魏州。六年 (623) 移治今南乐县。五代唐改为南乐县。
②唐武德三年 (620) 置,属南石州。治所在今四川宣汉县东北。八年 (625) 废入石鼓县。
③北宋乾德三年 (965) 置安仁县,不久改为昌乐县,属潍州。治所在今山东昌乐县西北十里。元至元三年 (1266) 废入北海县。明初复置,属青州府。洪武中移治今昌乐县。民国初属山东胶东道。1925年改属淄青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省。
(1)古县名。北魏太和二十一年(497年)置,治今河南省南乐县西北。属昌乐郡。隋废入繁水县。唐武德五年(622年)复置,属魏州。次年,徙治今南乐县。五代唐改名南乐县。(2)今县名。在山东省中部。属潍坊市。面积 1101 平方千米。人口59.6万。辖15镇。县人民政府驻昌乐镇。西汉置柳泉县,属北海郡。东汉废柳泉县。北宋乾德三年(965年)析北海县置安仁县于原都昌县西,旋改为昌乐县。以都昌、安乐两地名之尾字取名,寓“昌盛安乐”之意,属潍州。蒙古至元三年(1266年)省昌乐县入北海。明初复置,并徙今治,属青州府。清因之。1913年属胶东道,1925年属淄青道,1928年直属省。1945年属鲁中行政区沂山专区。1948年属昌潍地区。1981年属潍坊地区。1983年属潍坊市。地处鲁中南山地北缘,泰沂山北麓向平原过渡地带。主要河流有丹河、白浪河及汶河。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。农产以小麦、玉米、棉花、花生、黄烟为主,特产“昌乐蜜宝”西瓜。矿产有石灰石、玄武石、花岗石、金、蓝宝石、红宝石、木鱼石、钾长石、石英、焦宝石、黏土、油页岩、膨润土等,其中蓝宝石品位高、质量佳、储量大,列全国之首。工业有建材、机械、电子、轻纺、化工、煤炭、食品等。胶济铁路、济青高速公路横穿县境北部,309国道和胶王、潍九、昌大等公路经此。名胜古迹有西周齐都营丘故城遗址及高崖水库、孤山风景区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