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吴县
东汉灵帝中平二年 (185) 置,属豫章郡。治所在今江西奉新县西北三十里故县。《元和志》 卷28洪州新吴县: “旧隶楚,今属吴,故曰新吴。” 南朝陈曾于县置南江州,寻废。隋初县属豫章郡,开皇九年 (589) 并入建昌县。唐武德五年 (622) 复置,属南昌州。八年 (625) 废。永淳二年 (683) 复置,属洪州。神龙二年 (706) 徙治今奉新县。五代南唐升元元年 (937) 改名奉新县。
古县名。东汉中平二年(185年)分海昏县置,治今江西省奉新县西。属豫章郡。隋开皇九年(589年)废入建昌县。唐武德五年(622年)复置,属南昌州,八年废。永淳二年(683年)再置,属洪州。神龙二年(706年)移治今奉新县城。五代南唐昇元元年(937年)改名奉新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