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阳县
西汉置,属南郡。治所在今湖北荆门市西南。东晋移治今湖北当阳市。隋属南郡。唐属荆州。北宋属荆门军。元属荆门州。明洪武初移治方城(今荆沙市荆州区西北万城),属荆门府。十年(1377)废。十三年(1380)复置,属荆门州。还治今当阳市。清属荆门直隶州。民国初属湖北襄阳道。1921年属荆宜道。1932年直属湖北省。1988年改设当阳市。
古旧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湖北省荆门市西南。属南郡。东汉建安十三年(208年)曹操追刘备至当阳,即此。东晋移治今当阳市。唐属荆州。北宋属江陵府。南宋端平三年(1236年)为荆门军治。明洪武初移治今当阳市东南方城。九年(1376年)改属荆州府。十年省入荆门县,十三年复置,移治今市,属荆门州。清初属安陆府,乾隆五十六年(1791年)还属荆门州。1948年与荆门县合并改设荆当县,1949年5月恢复当阳县。1988年撤销,改设当阳市(详见该条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