庐陵郡
东汉兴平二年(195)孙策分豫章郡置,属扬州。治所在石阳县(今江西吉安市东北)。三国吴移治高昌县(今江西泰和县西北三里)。辖境相当今江西永新、峡江、乐安、石城以南地区。西晋太康中复徙治石阳县。辖境大大缩小,今江西万安、广昌以南割属南康郡。隋开皇中改置吉州,并改州治石阳县为庐陵县(今吉水县北)。大业三年(607)复为庐陵郡。唐武德五年(622)改为吉州,永淳元年(682)与州治庐陵县同徙至今吉安市。天宝元年(742)复为庐陵郡,乾元元年(758)改为吉州。
东汉兴平元年(194年)孙策分豫章郡置,治石阳县(今江西吉水县东北)。属扬州。三国吴移治高昌县(今江西泰和县西北)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永新、峡江、永丰、石城等县以南地区。西晋太康中还旧治,南境分置南康郡,辖境缩小,仅当今江西省峡江、万安两县间赣江两岸及永丰县地。元康元年(291年)改属江州。隋开皇九年(589年)废。大业初及唐天宝、至德间,又曾改吉州为庐陵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