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飞墓
在今浙江杭州市西霞岭南麓。南宋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(1142年1月27日)。岳飞遇害,初痤于九曲丛祠。隆庆元年 (1163),孝宗诏复岳飞官爵,改葬栖霞岭下,子岳云附。墓前跪秦桧、王氏、万俟卨、张俊四奸铁像。
又称岳坟。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西北岸栖霞岭下,今岳王庙中侧。为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坟墓。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(1142年1月27日)岳飞被害后,草葬于杭州钱塘门外。绍兴三十二年(1162年)宋孝宗即位后,为岳飞昭雪,以礼移葬其遗骸于此。墓前有照壁,上嵌明人洪珠书“尽忠报国”四字。有甬道至墓前,道旁列石人、石兽。墓正中碑刻“宋鄂岳王之墓”。墓周有石柱围护。后在墓地东侧将原智果院改为祠庙,即今岳王庙。墓旁有其子岳云墓。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