容城县
①西汉置,属涿郡。治所在今河北容城县北十五里城子村。东汉废。西晋复置,属范阳国,寻废。北魏太和中复置,属范阳郡。北齐天保七年(556) 废入范阳县。唐武德五年 (622) 复置,为北义州治。贞观元年州废,县属易州。圣历二年 (699)改名全忠县,神龙二年 (706) 改名逎县,天宝元年复名容城县。五代周显德六年 (959) 侨置容城县于雄州 (今河北雄县),寻废。北宋建隆四年 (963) 复置,属雄州,治所在今雄县西南。辽又侨置容城县于拒马河北新城县界。自此容城县南、北并置。金初省南容城入北容城。明洪武七年 (1374) 省入雄州,十三年复置,属保定府,景泰二年 (1451)迁今容城县。民国初属直隶保定道。1928年直属河北省。
②南齐置,属临漳郡。治所在今广西浦北县境。梁、陈时废。
(1)古县名。唐垂拱二年(686年)武则天以犯其祖武华名讳,改华容县为容城县,治今湖南省华容县。属岳州。神龙元年(705年)复为华容县。(2)今县名。在河北省中部。属保定市。面积314平方千米。人口24.8万。辖4镇、4乡。县人民政府驻容城镇。西汉景帝中元三年(前147年)置容城侯国,治今县城北城子村。后国除为县。王莽时改深泽县。三国魏复置容城县,属幽州范阳郡。西晋复置,旋废。北魏大和年间复置。北齐天保七年(556年)省入范阳县。唐武德五年(622年)复置,名逎县。圣历二年(699年)更名全忠县,神龙二年(706年)复名逎县。天宝元年(742年)又更名容城县,初属上谷郡,后改属易州。后周显德六年(959年)析南境另置容城县于雄州(今河北雄县)。寻废。北宋建隆四年(963年)复置,属雄州。辽又侨置容城县于今县西北。金,二容城县合并,治今城子村,属雄州。元属雄州。明洪武七年(1374年)省入雄县,十三年复置,移至今县,属保定府。景泰二年(1451年)徙今治。清属保定府。1913年属范阳道,后改属保定道。1928年直属河北省。1938年属晋察冀边区。1949年属河北省保定专区。1958年并入徐水县,1962年复设容城县,属保定专区(1968年改地区)。1994年划归保定市。地处太行山山前平原与白洋淀、文安洼区过渡地带,地势平坦。有拒马河、大清河、白沟引河流经。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。农产小麦、玉米、棉花、芝麻、花生等。为省重要产棉县。工业有服装、玻璃、纺织、造纸等。津保北线、容雄等公路经此。古迹有上坡、南阳、晾马台遗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