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县
1912年改吉州置,属山西河东道。治所即今山西吉县。1928年直属山西省。
在山西省西南部、黄河东岸、吕梁山南麓,西临陕西省。属临汾市。面积 1777 平方千米。人口10.2万。辖3镇、5乡。县人民政府驻吉昌镇。北魏延兴四年(474年),置定阳县,为定阳郡治。永安初置南汾州,治定阳县。隋开皇十六年(596年)改南汾州为耿州;十八年改耿州为汾州,改定阳县为吉昌县。大业三年(607年)废州,置交城郡。唐为慈州治。五代唐改吉昌县为吉乡县,属金。金明昌元年(1190年)置吉州,属河东南路。蒙古至元二年(1265年)省吉乡县入吉州,初属平阳路,后属晋宁路。明属平阳府。清雍正二年(1724年)升为直隶州,直隶山西省。1912年废州置吉县。1914年属河东道。清雍正《山西通志》:“吉山在州旧城,半枕山麓,相传古不被兵。”县因吉山为名。1927年直属山西省。1949年属临汾专区,1954年属晋南专区。1958年并入乡宁县。1961年复置吉县,属晋南专区,1968年属晋南地区。1970年属临汾地区。2000年属临汾市。黄河、清水河、昕水河流经境内。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。农产以小麦、玉米、谷子、豆类、棉花、油料作物为主。矿产有煤。工业有煤炭、化工、酿酒、机械等。209、309国道经此。名胜古迹有黄河壶口瀑布、人祖山坤柔圣母庙、挂甲山摩崖造像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