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东县
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改台东厅置,属台湾省。治所即今台湾省台东县。
在台湾省本岛东南部,东濒太平洋,西南与屏东、高雄两县毗连,北接花莲县。东南海上有绿岛和兰屿。面积 3515.6 平方千米。人口24.2万。辖1市、2镇、13乡。县治台东市。原为高山族聚居地。清同治十三年(1874年)置卑南厅,属福建省台湾府。卑南(亦作埤南)或卑南觅,系高山族社名音译。光绪十三年(1887年)设台东直隶州,因位台湾东部故名,驻卑南。有今台东、花莲二县地;十八年改卑南厅为县。二十一年置台东支厅,属台南县;二十三年(1897年)设台东厅。宣统元年(1909年)划北部另设花莲港厅。1945年光复后改县。地处台东纵谷平原南部,东西有海岸山脉南段和中央山脉南段耸峙。太平洋沿岸有狭长的沿海平原。卑南溪纵贯纵谷平原区。县境在北回归线南,属北热带湿润气候。经济以农业为主,多旱作。主要作物有稻、甘薯、香蕉、甘蔗,并产菠萝、柑橘、木瓜及香茅。山地森林覆盖面积达70%,林产主要有麻六甲合欢、泡桐、可可、椰子、木麻黄、相思树、桂竹和油桐。渔业较发达,有成功(新港)、大武、绿岛和伽兰等渔港。工业有木材加工、水泥、制糖、纺织、化工、电器和食品等。花东铁路穿越县境北部,并有南回铁路与之相接。9号、11号、20号及22号省道纵横境内。有台东机场与台东港。名胜古迹有海山寺、龙凤寺、鲤鱼山、兰屿、知本温泉和“卑南文化”遗址、“都兰文化”遗址和八仙洞“长滨文化”遗址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