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因镇
即今河北元氏县东北十八里南因镇。清同治 《畿辅通志》 卷50元氏县图: 东北有南因镇。
在河北省元氏县东部。面积40.2平方千米。人口3.4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南因,人口 5980。为县东北农贸中心。1953年设镇,1956年改乡,1958年并入明村公社,1961年析置南因公社,1984年复乡,1988年复镇。产小麦、玉米、棉花、谷子及红枣。有制砖、冶铅、皮鞋、食品等厂。赵元公路经此。
即今河北元氏县东北十八里南因镇。清同治 《畿辅通志》 卷50元氏县图: 东北有南因镇。
在河北省元氏县东部。面积40.2平方千米。人口3.4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南因,人口 5980。为县东北农贸中心。1953年设镇,1956年改乡,1958年并入明村公社,1961年析置南因公社,1984年复乡,1988年复镇。产小麦、玉米、棉花、谷子及红枣。有制砖、冶铅、皮鞋、食品等厂。赵元公路经此。
明洪武二十二年 (1389) 置,属贵州都司。在今四川叙永县东南普站乡。《清一统志·叙永厅》: 普市废所 “普定侯设普市守御所于木案山下,因士民曾为市贸易于此,故以为名”。《明史·土司列传》: 成化十
一作李润镇。在今陕西大荔县西北。十六国后秦时为镇戍。北魏太和十一年(487)置华州治此。又作李润镇。在今陕西省大荔县北。十六国姚秦时为镇戍。北魏太和十一年(487年)为华山郡治所。
春秋晋人称黄河以北为河内,黄河以南为河外。《左传》: 僖公十五年 (前645),“晋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”。杜注: “河外,河南也。” 战国魏人以河南、河西为河外。《史记·魏世家》: “所亡于秦者,山南
即宝鼎山。在今四川大足县东北三十里。山上有宝顶寺。在重庆市大足县城东北。山上多佛像石刻,风景幽丽。参见“宝顶山摩崖造像”。
元至元十七年 (1280) 改婆娑 (速) 府路置,属辽阳路。治所在今辽宁丹东市东北九连城镇。一说在今辽宁宽甸满族自治县南鸭绿江北岸。二十五年 (1288) 后废为巡检司。元初改婆速路置,治今辽宁省丹
①在今贵州石阡县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22石阡府苗民司:“大龙潭在司(治今思南县南尧民里)北。澄深不测,有灌溉之利。”②即古雷塘。在今广西柳州市南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柳州府》:龙潭“在马平县(今柳州市)
南朝梁大同中置,属东巴州。治所在今四川南江县北。西魏属集州。隋开皇三年(583)废。南朝梁置,治今四川省南江县北巴山南麓。后废。
即今云南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西北六十四里回龙。清乾隆于此开回龙厂采银。今遗址尚存。
①唐贞观八年 (634) 改静州置,治所在龙平县 (今广西昭平县)。《元和志》 卷37富州: “因富川水为名。” 天宝元年 (742) 改为开江郡,乾元元年(758) 复为富州。辖境相当今广西昭平县地
即今山东高唐县东北二十里尹集镇。清光绪《高唐州乡土志》:城东北有尹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