逐莒仆
《左传.文公十八年》:“(莒太子)仆因国人以弑纪公。以其宝玉来奔,纳诸宣王。公命与之邑,……季文子使司寇出诸竟(境)。公问其故。季文子使太史克对曰:‘……孝敬忠信为吉德,盗贼藏奸为凶德。夫莒仆,则其孝敬,则弑君父矣;则其忠信,则窃宝玉矣,其人、则盗贼也,……是以去之。舜举十六相,去四凶,故虞书数舜之功,……舜有大功二十而为天子。今行父虽未获一吉人,去一凶矣。於舜之功,二十之一也。庶几免於戾乎!’”
莒太子仆在莒人协助下,杀了他父亲纪公,带上宫中财宝逃到鲁国,并且把财宝献给鲁宣公。宣公很高兴,就下令赐给他一块土地,要求当天要办好。可是季文子却派司寇把太子仆驱逐出境。宣公问为什么这样做,季文子派太史克回答说:‘仆犯了逆弑君父的滔天大罪;又盗窃了国家财宝,在国法上是不可赦免的。如果您要收留他,就成了一个窝藏犯人的不义之君。所以臣才断然把他驱逐出境。古代舜能重用十六位贤人,同时把四凶放逐到边塞地区,所以“虞书”才记载舜的功业。舜建立了二十种大功才成为天子,如今为臣虽然没有得到一位贤人,总算为国家剷除了一个坏人,和舜的功业相比,是二十分之一。虽然不算有功,大概总可以免掉罪过了吧。后以此为为国除害之典。
《后汉书.党锢列传.李膺传》:“执法不挠,诛举邪臣,肆之以法,众庶称宜。昔季孙行父亲逆君命,逐出莒仆,於舜之功二十之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