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过饰非
文:掩盖。过:过失。饰:掩饰。非:错误。指用虚假好听的言词来掩饰过失和错误。 陈庆镛(?-1858年),字颂南,晋江(今福建泉州市)人。道光十二年(1832年)进士,选庶吉士(练习办事),累升至御史,有直谏名声。道光二十三年(1843年),清政府在鸦片战争中战败及外交上丧权辱国的官员又重新起用。陈庆镛上奏认为不应起用有罪官员,希望皇帝收回成命。这本奏章呈上,宣宗道光帝嘉奖了他,并指示说:“我没有了解人的英明,以致于琦善、奕经、文蔚等人战败,出师失利,只有反回来检查责备我自己,不想推罪过给群臣。现在御史陈庆镛呈请我收回已经发布出去的命令,我不是用好听言词来掩饰自己错误的君主,我怎能袒护包庇他们呢?”又革去琦善等人已经新任命的官职,命令这些有罪官员在家里关起门来反思自己的过失。于是陈庆镛直言规劝皇帝的声誉震动了国内。
【出典】:
《清史稿》卷378《陈庆镛传》11591、11593页:“庆镛上疏论刑赏失措,……疏上,宣宗嘉之,谕曰:‘朕无知人之明,以致琦善、奕经、文蔚诸人丧师失律,惟有反躬自责,不欲诿罪臣工。今该御史请收回成命,朕非文过饰非之君,岂肯回护?”复革琦善等职,令闭门思过。于是直声震海内。”
【例句】:
鲁迅《中国小说历史的变迁》:“文过饰非,差不多是一篇辩解文字。” 邹韬奋《论文、杂感、随笔·硬吞香蕉皮》:“其实错了就老实自己承认,倒是精神安泰的事情;文过饰非是最苦痛的勾当。” 丁玲《丁玲散文集》:“我看见过去有的人在生前尽量为自己树碑立传,文过饰非,打击别人,歪曲历史,很少象秋白这样坦然无私、光明磊落、求全责备自己。”
并列 文:掩饰。用假话掩饰自己的过错。语本《论语·子张》:“小人之过也,必文。”又《庄子·盗跖》:“辩足以饰非。”何其芳《文学艺术的春天·序》:“我们固然不能把一切‘~’和‘讳疾忌医’都叫做阿Q精神,但阿Q精神却正是到达了可笑和可耻程度的‘文过饰非’和‘讳疾忌医’。”△贬义。多用于用谎言掩饰自己过失,错误。→文过遂非 掩非饰过 掩瑕藏疾 讳疾忌医↔欲盖弥彰 闻过则喜 退思补过 改过不吝。也作“护过饰非”、“饰非文过”、“饰非掩过”。
【词语文过饰非】 成语:文过饰非汉语词典:文过饰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