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饷
明末为筹集抵御后金和镇压农民起义的军费在田赋上的加派,即辽饷、剿饷和练饷三项赋税的合称。辽饷为明末辽东驻军饷项,又指筹措此军饷加派的赋银。到崇祯(明思宗年号,1628-1644年)末年,辽饷加派赋银达到900万两。剿饷为明末镇压农民起义所筹军饷,又指筹措此军饷加派的赋银。仅崇祯十年(1637年)一年里就征收赋银330万两。练饷指明末为练兵所筹军饷,又指筹措此军饷加派的赋银。崇祯十二年(1639年),为抽练边兵(正规军)和加练乡兵,除续征剿饷外,又加征田赋每亩练饷银一分,共增征田赋730万两。三饷的加派反映了明末统治的腐败,使已经激化的社会矛盾更趋尖锐,并成为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【出典】:
《明史》卷78《食货志二》1904页:“御史郝晋亦言:‘万历末年,合九边饷止二百八十万。今加派辽饷至九百万。剿饷三百三十万,业已停罢,旋加练饷七百三十余万。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师,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者乎?’疏语虽切直,而时事危急,不能从也。”
【例句】:
清·赵翼《廿二史札记》卷36《明末辽饷剿饷练饷》:“于是又从嗣昌及督饷侍郎张伯鲸议,剿饷外又增练饷七百三十万。”《续文献通考·田赋考》二:“盖自神宗末,增赋五百二十万;崇祯初,再增百四十万;总名辽饷。至是复增剿饷练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