秋审
秋审读音为 qiū shěn。意思是:古代复审死刑案件的一种制度。因于秋季举行﹐故称。清制﹐各省于每年四月﹐对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案犯﹐再行审议﹐分为“情实”﹑“缓决”﹑“可矜”﹑“可疑”四类﹐报送刑部。秋八月﹐刑部会同大理寺等﹐对上述原判死刑的四类案件集中审核﹐提出意见﹐最后奏请皇帝裁决。 明清两代在秋季复审各省死刑案件的一种制度
繁体秋審
拼音qiū shěn
注音ㄑㄧㄡ ㄕㄣˇ
国语辞典解释
- 古代各省死罪人犯,至秋季由刑部覆核定罪,在秋后处决,称为「秋审」。
- 《六部成语注解.刑部》:「秋审:当时立即处断,谓之热审。其余各案统请刑部核议奏明定罪,每年秋后处决,谓之秋审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