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元丰九域志》宋史王存传宋 · 王存
王存字正仲,润州丹阳人。幼善读书,年十二,辞亲从师于江西,五年始归。
时学者方尚雕篆,独为古人数十篇,乡老先生见之,自以为不及。
庆历六年,登进士第,调嘉兴主簿,擢上虞令。豪姓杀人,久莫敢问,存至,
按以州吏受赇,豪赂他官变其狱,存反为罢去。久之,除密州推官。修洁自重,
为欧阳、吕公著、赵所知。治平中,入为国子监直讲,迁秘书省著作佐郎,
历馆阁校勘、集贤校理、史馆检讨、知太常礼院。存故与王安石厚,安石执政,
数引与论事,不合,即谢不往。存在三馆历年,不少贬以干进。尝召见便殿,累
上书陈时政,因及大臣,无所附丽,皆时人难言者。
元丰元年,神宗察其忠实无党,以为国史编修官、修起居注。时起居注虽日
侍,而奏事必禀中书俟旨。存乞复唐贞观左右史执笔随宰相入殿故事,神宗韪其
言,听直前奏事,自存始也。
明年,以右正言、知制诰、同修国史兼判太常寺。论园丘合祭天地为非古,
当亲祠北郊如同礼。官制行,神宗切于用人,存请自熙宁以来群臣缘论事得罪,
或诖误被斥而情实纳忠非大过者,随材召擢,以备官使。语合神宗意,收拔者甚
众。又言:“赦令出上恩,而比岁议法治狱者,多乞不以赦降原减。官司谒禁,
本防请托,而吊死问疾,一切杜绝,皆非便也。”执政不悦。
五年,迁龙图阁直学士、知开封府。京师并河居人,盗凿汴是以自广,或
请令培筑复故,又按民庐侵官道者使撤之。二谋出自中人,既有诏矣。存曰“此
吾职也。”入言之。即日弛其役,都人驭呼相庆。进枢密直学士,改兵部尚书,
转户部。神宗崩,哲宗立,永裕陵财费,不逾时告备,宰相乘间复徒之兵部。太
仆寺请内外马事得专达,毋隶驾部。存言:“如此,官制坏矣。先帝正省、台、
寺、监之职,使相监制,不可徇有司自便,而隳已成之法。”元初,还户部,
固辞不受。二年,拜中大夫、尚书右丞。三年,迁左丞。
有建议罢教畿内保甲者,存言:“今京师兵籍益削,又废保甲不教,非国家
根本久长之计。且先帝不惮艰难而为之,既已就绪,无故而废之,不可。”门下
侍郎韩维罢,存言:“去一正人,天下失望,忠党沮气,谗邪之人争进矣。”又
论杜纯不当罢侍御史,王观不当罢谏官。
四方奏谳大辟,刑部援比请贷,都省屡以无可矜恕却之。存曰“此祖宗制也。
有司欲生之,而朝廷破例杀之,可乎?”又言:“比废进士专经一科,参以诗赋,
失先帝黜词律、崇经术之意。”河决而北几十年,水官议还故道,存争之曰:
“故道已高,水性趋下,徒费财力,恐无成功。”卒辍其役。蔡确以诗怨讪,存
与范纯仁欲薄其罪,确再贬新州,存亦罢,以端明殿学士知蔡州。始,存之徙兵
部,确力也。至是,为确罢,士大夫善其能损怨。岁余,加资政殿学士、知扬州。
扬、润相去一水,用故相例,得岁时过家上冢,出赐钱给邻里又具酒食召会父老,
亲与酬酢,乡党传为美谈。
召为吏部尚书。时,在廷朋党之论浸炽,存为哲宗言:“人臣朋党,诚不可
长,然或不察,则滥及善人。庆历中,或指韩琦、富弼、范仲淹、欧阳为党,
赖仁宗圣明,不为所惑。今日果有进此说者,愿陛下察之。”由是复与任事者戾,
除知大名府,改知杭州。
绍圣初,请老,提举崇禧观,迁右正议大夫致仕。旧制,当得东宫保薄,议
者指存尝议还西夏侵地,故杀其恩典,既而降通议大夫。存尝悼近世学士贵为公
卿,而祭祀其先,但循庶人之制。及归老筑居,首营家庙。建中靖国元年,卒,
年七十九。赠左银青光禄大夫。
存性宽厚,平居徇恂,不为诡激之行,至其所守,确不可夺。司马光尝曰:
“并驰万马中能驻足者,其王存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