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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文(历代诸家)》第四十八章 宋 曾鞏· 佚名

曾鞏

贈黎安二生序

戰國策目錄序

贈黎安二生序

趙郡蘇軾,余之同年友也。自蜀以書至京師遺余,稱蜀之士,曰黎生、安生者。既而黎生攜其文數十萬言,安生攜其文亦數千言,辱以顧余。讀其文,誠閎壯雋偉,善反復馳騁,窮盡事理。而其材力之放縱,若不可極者也。二生固可謂魁奇特起之士,而蘇君固可謂善知人者也。

頃之,黎生補江陵府司法參軍。將行,請余言以為贈。余曰﹕「余之知生,既得之於心矣,乃將以言相求於外邪?」黎生曰﹕「生與安生之學於斯文,里之人皆笑以為迂闊。今求子之言,蓋將解惑於里人。」

余聞之,自顧而笑。夫世之迂闊,孰有甚於予乎?知信乎古,而不知合乎世;知志乎道,而不知同乎俗。此余所以困於今而不自知也。世之迂闊,孰有甚於予乎!今生之迂,特以文不近俗,迂之小者耳,患為笑於里之人。若余之迂大矣,使生持吾言而歸,且重得罪,庸詎止於笑乎?

然則若余之於生,將何言哉?謂余之迂為善,則其患若此。謂為不善,則有以合乎世,必違乎古;有以同乎俗,必離乎道矣。生其無急於解里人之惑,則於是焉,必能擇而取之。遂書以贈二生,并示蘇君,以為何如也?

戰國策目錄序

劉向所定戰國策三十三篇,崇文總目稱十一篇者闕。臣訪之士大夫家,始盡得其書,正其誤謬,而疑其不可考者,然後戰國策三十三篇複完。

敘曰﹕向敘此書,言周之先,明教化,修法度,所以大治;及其後,謀詐用,而仁義之路塞,所以大亂,其說既美矣。卒以謂此書戰國之謀士,度時君之所能行,不得不然;則可謂惑於流俗,而不篤於自信者也。

夫孔、孟之時,去周之初已數百歲,其舊法已亡,舊俗已熄久矣;二子乃獨明先王之道,以謂不可改者,豈將強天下之主以後世之不可為哉?亦將因其所遇之時,所遭之變,而為當世之法,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。

二帝三王之治,其變固殊,其法固異,而其為國家天下之意,本末先後,未嘗不同也。二子之道如是而已。蓋法者,所以適變也,不必盡同;道者,所以立本也,不可不一。此理之不易者也。故二子者守此,豈好為異論哉?能勿苟而已矣。可謂不惑乎流俗而篤於自信者也。

戰國之游士則不然。不知道之可信,而樂於說之易合。其設心注意,偷為一切之計而已。故論詐之便而諱其敗,言戰之善而蔽其患。其相率而為之者,莫不有利焉,而不勝其害也;有得焉,而不勝其失也。卒至蘇秦、商鞅、孫臏、吳起、李斯之徒,以亡其身;而諸侯及秦用之者,亦滅其國。其為世之大禍明矣,而俗猶莫之寤也。惟先王之道,因時適變,為法不同,而考之無疵,用之無弊。故古之聖賢,未有以此而易彼也。或曰﹕「邪說之害正也,宜放而絕之。則此書之不泯,其可乎?」對曰﹕「君子之禁邪說也,固將明其說於天下,使當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從,然後以禁則齊;使後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為,然後以戒則明,豈必滅其籍哉?放而絕之,莫善於是。是以孟子之書,有為神農之言者,有為墨子之言者,皆著而非之。至於此書之作,則

上繼春秋,下至楚漢之起,二百四十五年之間,載其行事,固不可得而廢也。」

此書有高誘注者二十一篇,或曰三十二篇,崇文總目存者八篇,今存者十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