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汉语词典>七校的分词解释
xiào

七校

七校读音为 qī xiào。意思是:指汉代中垒﹑屯骑﹑步兵﹑越骑﹑长水﹑射声﹑虎贲七校尉。《汉书.刑法志》:“至武帝平百粤,内增七校。”颜师古注引晋灼曰:“《百官表》中垒﹑屯骑﹑步兵﹑越骑﹑长水﹑胡骑﹑射声﹑虎贲,凡八校尉。胡骑不常置,故此言七也。”一说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,不领兵,不在七校之列。见清沈钦韩《汉书疏证》。后泛称各军将领。

拼音qī xiào

注音ㄑㄧ ㄒㄧㄠˋ

词语分解

七校qī xiào
词典解释
指汉代中垒﹑屯骑﹑步兵﹑越骑﹑长水﹑射声﹑虎贲七校尉。《汉书.刑法志》:“至武帝平百粤,内增七校。”颜师古注引晋灼曰:“《百官表》中垒﹑屯骑﹑步兵﹑越骑﹑长水﹑胡骑﹑射声﹑虎贲,凡八校尉。胡骑不常置,故此言七也。”一说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,不领兵,不在七校之列。见清沈钦韩《汉书疏证》。后泛称各军将领。
分词解释
不常:
1.不固定。
2.异常;反常。
3.不平凡;卓越。
4.时常。
5.犹无常。死的婉辞。
胡骑:
1.胡人的骑兵。亦泛指胡人军队。
2.指归附的胡人骑兵。
3.泛指入侵的外国军队。
越骑:
1.本指由内附越人组成的骑兵。
2.泛指能骑善射劲勇过人的骑兵。
百官:
1.古指公卿以下的众官。后泛指各级官吏。
2.指人体上的各种器官。
刑法志:
旧时纪传体断代史中以综述刑法为内容的篇目。汉代班固的《汉书》首创这种体制,后来各代史书多数沿用。或称《刑罚志》﹑《刑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