米制
米制读音为 mǐ zhì。意思是:即国际公制。旧名米突制。为法国于十八世纪末所首创。1875年,法﹑德﹑美﹑俄等十七国在巴黎签订米突公约,公认米制为国际通用的计量制度。我国国务院于1959年6月公布,确定米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单位。米制的几个主要单位规定如下:
拼音mǐ zhì
注音ㄇㄧˇ ㄓㄧˋ
英语metric system
德语metrisch (Adj)
词语解释
- [metric system]一种计量的十进制,原来完全根据米来制定,容量单位等于一立方分米,质量单位等于一立方厘米的水(在其最大密度时)
网络解释
- 米制
- 米制是在18世纪末由法国创立的一种测量单位制,它以经过巴黎的地球子午线的四千万分之一作为长度单位,定名为“米突”(米)。
- 以米的十分之一长度为立方作为容量单位,定名为“立特”(升)。
- 以一立方分米的纯水在4°C时的重量(质量)作为重量单位,定名为“千克”(公斤)。
- 这种制度是十进位制,完全以“米”为基础,因此得名为“米制”。
- 法国政府根据科学家们实地测定敦刻尔克(Dunkerque)到巴塞罗那(Barcelona)之间的地球子午线的弧长和给定体积纯水的重量的结果,制成铂基准米尺和铂基准千克,保存在法国巴黎档案局,并从法律上分别赋予这两个基准以“1米”和“1千克”的值,但是,不久以后发现“档案米”比经过巴黎的子午线四千万分之一的长度约短0.2mm,而“档案千克”也不是准确等于一立方分米的纯水在4°C时的质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