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抚
巡抚读音为 xún fǔ。意思是:①巡察安抚:巡抚疆域。②官名。从明代宣德时起,各省专设。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政府长官,总揽一省军事、刑狱、吏治等。
繁体巡撫
拼音xún fǔ
注音ㄒㄩㄣˊ ㄈㄨˇ
词语解释
- [imperial inspector;provincial governor]古代官名,明代指巡视各地的军政、民政大臣,清代指掌管一省军政、民政的官员
网络解释
- 巡抚
- 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。又称抚台。巡视各地的军政、民政大臣。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、民政。以“巡行天下,抚军安民”而名。清代,地方大员的品级为:总督,正二品: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,从一品;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,正二品。巡抚,从二品:加兵部侍郎衔,正二品。总督官衔略高于巡抚,前期督权远过于抚,如两江总督按例兼辖江苏、安徽、江西三省,而末期安徽、江西两抚即不再听命于总督。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抚之事,系临时差遣,“巡抚”亦未成为官名。